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民政厅官网消息: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对安徽太和保兴助学基金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经查,安徽太和保兴助学基金会2017、2018年度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情节严重。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省民政厅对安徽太和保兴助学基金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省民政厅将安徽太和保兴助学基金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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